都来自真情实感,不矫揉造作。他的书法融隶、楷、行、草为一体,苍劲有力,自成一家。他的画富于灵性,栩栩如生。他最擅长画兰和竹,所画竹子,挺拔潇洒,疏落有致;所画兰花,含蓄秀气,兰蕊如蝶。
乾隆元年(1736),郑板桥考中进士,做了县令。他刚直不阿、清正廉明,对人民的苦难生活深感同情,并且不满于那些残害人民的官僚,终因得罪达官显贵被罢官。回到扬州后他心静如水,并在心底深深渴望着清静幽雅的生活,企望从中感受大自然赋予自己的惬意和安详,体悟生命的乐趣。这种旷达超然的人生态度,不仅表现在他一生的情感和行为中,尤其体现在著名的《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二书》中:“吾弟所买宅,严紧密栗,处家最宜,只是天井太小,见天不大。愚兄心思旷远,不乐居耳。是宅北至鹦鹉桥不过百步,鹦鹉桥至杏花楼不过三十步,其左右颇多隙地,幼时饮酒其旁,见一片荒城,半堤衰柳,断桥流水,破屋丛花,心窃乐之……清晨日尚未出,望东海一片红霞,薄暮斜阳满树。立院中高处,便见烟水平桥。家中宴客,墙外人亦望见灯火。南至汝家百三十步,东至小园仅一水,实为恒便。或曰:此等宅居甚适。只是怕盗贼。不知盗贼亦穷民耳,开门延入,商量分惠,有什么便拿什么去;若一无所有,便王献之青毡,亦可携取质百钱救急也。吾弟当留心此地,为狂兄娱老之资,不知可能遂愿否?”
郑板桥的这一段话,可以说是他心胸旷达、不为物欲所累的最真实写照。由此我们可以看到,他是真正悟透了“不患得,斯无失”的人生真谛,所以,他一生生活得无拘无束,自由自在,惬意安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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